据了解,该标准此次修订和补充的主要内容包括:在“术语和定义”中,增加了“家具主要部件、基材、实木类家具、人造板类家具、综合类木家具、软、硬质覆面、饰面、家具五金件”的定义;修改了产品“外表、内表”的定义;取消了“隐蔽处”的定义;增加了“产品分类”一章,规定了木家具的产品分类;在“主要尺寸及其偏差”中,修改了床类主要尺寸;桌面高、座高尺寸修改为一般项目;在“形状和位置公差”中,“邻边垂直度”项目增加“对边长度差”的检验;统一了 “分缝”要求;
在“主要材料要求”中,增加了“标识一致性”、“人造板含水率”要求、修改了木材含水率要求;在“外观要求”中,增加了“软、硬质覆面”外观要求;增加了家具五金件、玻璃件外观要求;在“理化性能要求”中,增加了漆膜耐香烟灼烧要求、增加了漆膜耐香烟灼烧要求、软、硬质覆面“耐划痕、耐香烟灼烧、抗冲击、耐光色牢度”要求、“表面胶结合强度”要求及试验方法;取消了软、硬质覆面“耐湿热”要求;增加了“金属拉手耐腐蚀性要求”及试验方法;增加了“家具有害物质限量”要求及试验方法;增加了“公共场合木家具阻燃性”要求及试验方法;增加了检验项目分类;修改了“漆膜耐液性、耐湿热、耐干热”试验方法;增加了“检验规则”一章;增加了“产品使用说明”要求。